子計畫二:人權、法治與社會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子計畫二:人權、法治與社會

教育部100年度第1學期現代公民核心能力課程計畫 「科技民主與公民社會」課群計畫 子計畫二:人權、法治與社會


    自稱有著作權 雇人影印再告發

    avatar
    970214031a


    文章數 : 5
    注冊日期 : 2011-10-28

    自稱有著作權 雇人影印再告發 Empty 自稱有著作權 雇人影印再告發

    發表  970214031a 周一 12月 26, 2011 4:31 pm

    台北市的林姓男子,自稱是「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的經理,派工讀生到影印店印參考書,過程用針孔拍下來,再告店家違反著作權,索賠上萬元。但檢方認為,參考書和工讀生都是林姓男子的,店家沒有違法,反而是林姓男子被依誣告罪起訴。

    我覺得這件事並非去影印的人的錯誤雖然他違反著作權但叫他去印的人也應該要負起責任來才行不然有點過意不去,他不應該去幫他印但他不應該叫他去印所以兩個人都要負責。

      現在的時間是 周四 11月 21, 2024 11:51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