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1/04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授權各縣市政府設
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可性交易,娼嫖都不罰。你/妳知道為什麼要修法嗎?你/妳認為
性產業開放合理嗎?性工作權應保障嗎?
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可性交易,娼嫖都不罰。你/妳知道為什麼要修法嗎?你/妳認為
性產業開放合理嗎?性工作權應保障嗎?
Admin 寫到:立法院11/04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授權各縣市政府設
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可性交易,娼嫖都不罰。你/妳知道為什麼要修法嗎?你/妳認為
性產業開放合理嗎?性工作權應保障嗎?